关于印发《遵义市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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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遵义市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遵府办发〔2008〕137号


关于印发《遵义市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遵义市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2008~2010年)



为确保全市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三年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84号)和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与内容

1.市下达给各县、区(市)的瓦斯事故、瓦斯抽采、瓦斯综合利用指标;

2.遵义市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

3.遵义市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年度、季度工作任务及目

标;

考核目标分为定性目标和定量目标两类。

二、考核程序与评分办法

1.考核程序。

(1)各产煤县、区(市)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每年1月10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上年度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领导小组,并依据考核结果按矿井数3∶4∶3(一类矿30%,二类矿40%,三类矿30%)的比例对煤矿进行分类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县、区(市)对煤矿的考核办法中明确;

(2)市领导小组每年1月20日前组织对各产煤县、区(市)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报省领导小组,并向社会公示。

2.考核评分办法。

基本分100分。

考核得分=定量目标得分+定性目标得分+加分项目-扣分项目

三、考核项目与计分标准

1.定量目标。基本分80分。

(1)煤矿瓦斯事故和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基本分50分。

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在控制指标以内的得50分;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超控制指标或发生一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的得零分;两项控制指标中有一项超控制数的,先记25分,再减去未实现的项目扣分(瓦斯事故起数每超一起扣4分,死亡人数每增加1人扣6分,扣完为此)。

(2)瓦斯抽采目标。基本分10分。

完成市下达的瓦斯抽采目标(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反映的流量×浓度×抽放时间计算)得10分。未完成的,每降低1%扣2分,扣完为此。

(3)瓦斯综合利用目标。基本分10分。

完成市下达的瓦斯综合利用规划指标(按上网脱硫电价补助计算折纯瓦斯用量或按中央财政补助审核结果计算折纯瓦斯用量)的得10分,未完成的,每降低3%扣1分,扣完为此。

(4)瓦斯治理利用项目指标。基本分10分。

完成市下达的煤矿瓦斯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的得10分。未完成的每少一个项目扣2分,扣完为止。

2.定性目标。基本分20分。

(1)成立领导小组的得1分,未成立的不得分。

(2)有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专设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得2分,无专设机构的不得分。

(3)制定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得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4)制定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得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5)制定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年度工作计划,并将煤矿瓦斯事故、瓦斯抽采、瓦斯利用等指标进行分解落实的得2分,未完成的每缺1项扣1分。

(6)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制定季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总结季度工作的得3分,缺1项(或1次)扣1分,扣完为止。

(7)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煤矿瓦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完善煤矿瓦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的得6分,每少1次扣2分,排查矿井每少1矿次扣0.5分,排查出的隐患每少整改1处扣0.5分,未建立档案的扣0.5分,扣完为止。

(8)按要求上报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有关材料和统计报表得4分,每少1次或1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3.其它扣分项目。

(1)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工作受到省领导小组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领导小组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

(2)各县、区(市)每年应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的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进行专家“会诊”,并对“会诊”出的隐患认真督促整改。未组织开展“会诊”的扣2分;“会诊”每少1矿扣1分,有1条隐患未按规定时限整改完善的扣0.5分,扣到10分为止。

(3)所有矿井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并实现市、县(区、市)、矿三级联网,每发现1矿井未安装使用监控系统扣0.5分,扣到10分为止。

(4)每发生一起较大瓦斯事故扣5分。

(5)在瓦斯治理利用工作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要从严处理,直接给予红牌警告。

4.加分项目。

(1)本单位有瓦斯事故指标,但未发生瓦斯事故的加5分。

(2)超额完成瓦斯抽采目标,超10%—20%,加1分;超20%—30%,加3分;超30%—40%加5分;超40%以上加10分。

(3)超额完成瓦斯综合利用目标,超10%—20%,加2分;超20%—30%,加6分;超30%—40%加8分;超40%以上加15分。

四、考核保障措施

各县、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目标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地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相关目标的实施,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

1.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考核结果按15%计入对产煤县、区(市)年度综合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分值。

即: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分值=年初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考核得分×85%+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考核得分×15%

2.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由市政府或市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表彰奖励;得分在50分—60分的,给予黄牌警告;考核得分在50分以下的给予红牌警告。

3.连续2次受到省通报批评和连续3次受到市通报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2次受到黄牌警告的,给予红牌警告。

4.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后30日内在《遵义日报》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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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案:铁锤狂砸头 不死不停手 问法:弃有判不死之理?


证据显示:
时 间:2011年3月17日4时;
杀人凶器:铁锤;
尸 体:被沉河溏

嫌犯供述:

我叫王某某,男,汉族,1955年12月20日出生,出生地河南滑县,农民。自幼没有上过学,平时在家干零活,农闲时外出打工,家里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家务农,小儿子涉嫌强奸被法院判刑拾年,现在服刑期间。我以前被处理过,是2006年前后,因为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两年。
问:现在依法讯问,要如实回答,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听明白没有?
答:听明白了。
问:这是一份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给你宣读一下?
答:好。
问:知道为什么带你来这里?
答:因为我杀人了。
问:杀谁了?
答:把李某某杀了。
问:为什么杀人?
答:我想杀死她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了,最早就有这个想法,自从我儿和李某某在一起后,我一直希望她两个一起过,办理正式结婚手续,李就借机跟我要钱,要么就要我给买东西,一直拖着不办,现在两年多过去了,今年过年在我家,我又和她说起这事,李就要我给她买车,还要买电视,我一听就觉得这个人不想好好过日子,我当时就想弄死她。
问:继续讲
答:我儿子外出打工,叫她一起走,她不去,后来我听她打电话说要走,我不让她走,我说她不把户口迁过来,我就不让,她同意把户口迁来,又说要钱打理,叫我拿钱,我不同意给钱,她坚持要,事情就闹僵了。四天前,我到镇上去办事,给她存了电话费,然后到派出所问问办户口的事情,我怕记不住,就让民警写了一个字条,下午两点回家,把字条交给李,让办户口,她说办了也不一定结婚,我觉得她没安好心。我让她吃饭,她不吃,我怀疑她怀孕了,我就带她到卫生室去看病,去了人太多没看成。我越想越生气,也就这个时候,我下定决定,干脆把她弄死算了。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去李院里,她没起床,我就问,户口还迁不迁,她说不迁了,她说明天就走,问我有车吗,我说有,到前庄去坐车,她就同意了,其实我也不知庄有没有车,到了晚上七点多,天都黑了,我去骑摩托车的路上我就想好了,从家里拿上铁锤子,藏在身上,然后骑车送李。我带的铁锤是个木把的,另一端是羊角型的,大约有四十公分长,直径三公分粗。我把铁锤藏在身后腰间。我带着她的时候,给李说到夜里三四点才有车,后来就上了大堤,我顺着大堤走,找时机下手,正好大堤下就是一条河,河上有桥,我看见桥北边立个广告牌,我停车下来,让李去看牌子上什么字,她下车去看,我下车从身后拿出铁锤,关了摩托车灯,对着李的头就砸下去了,李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我打倒在地,我上前又对着李的头砸了几下,感觉她死了,我站起来脱掉身上的大衣,右手抓着她的袄后心,左手托着她的胸,将她从地上搬起来仍到河里了,本以为她死了,却听见她哎呀一声,我就意识到她可能没死,我就找路下去,一定要弄死她,我顺着桥走到头,下桥一看,下面都是水,我当时管不了那么多了,就直接顺着桥趟着水向她摔下去的地方去,我就拿起锤子朝她头部猛砸,又砸几下我也记不清楚了,她头朝东趴下,我拉开她的袄,把装的手机拿出来装我兜里,然后将她向东顺势一推,转身顺着桥向西走了,到了桥了上,我把大衣和掉在地上的李的包收拾到我车上,骑车回家了。
问:李到桥下后和你说话没有?
答:没有。
问:你砸她时她反抗没有?
答:没有,当时就想砸死她。
问:接着说?
答:我到家后,把衣服脱了,我爱人问我,我说把李杀了,扔河里了,我爱人说,你怎么也不能杀人呀,我叫她不要说,她把我衣服裤和鞋都洗了。
问:你把李的包放那里了?手机怎处理的?
答:藏在车棚内顶上木板里,手机在抽屉里。
问:你杀李的铁锤呢?
答:走到桥西头时,把锤子扔北边的水坑里了。
问:以上属实吗?
答:属实。
抓获经过:2011年3月18日,接到群众报警,迅速组织对该案进行侦破,现场勘查发现,尸体上有一张缴费单和纸条,根据显示信息,找到派出所,查知有一五十多岁农民为办户口而写,调出监控录像,分发附近协查,经户籍警辩认,找到了录像里的人,侦查人员随到辖区村查找,群众反映该人系村民王某某,遂将其传至派出所讯问,将尸体照片提供给王,王在接受询问过程中言辞闪烁,表情紧张,其可疑度急剧上升,在侦查人员的强大攻势下,王交代了杀害李的犯罪事实。

苦主控诉:

“3.17”故意杀人案于2011年12月22日庭审终结,通过法庭审理,被告人故意杀死李风花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被告人杀人后沉尸野外水溏,手段特别残忍,且无自首情节、无悔罪表现、无赔偿安抚、死者无过错。
被告人杀人行为的客观危害极其严重--------沉尸水溏;
主观恶性极深---------早有预谋;
到案后抵赖杀人事实----------经侦查政策先证后供;
人身危险性极大--------出狱不久;
手段极其残忍---------铁锤猛砸头部;
从桥上砸到桥下、从陆地砸到水溏-------掏起死者财物抛尸匿锤;
前后数次反复使用连锁暴力---------狠度及手段远超“药八刀”。

强烈要求:

关于审批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关于审批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利用外商投资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是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及管理经验, 拓宽国有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渠道的有效途径之一,对搞好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宏观管理,正确引导外资投向,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形成不利于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 ⒍希?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工作, 针对目前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83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4]12 号)的精神,特通知
如下: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经贸委(经委、 计经委)要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在研究制订行业及地区调整结构、 重点发展的政策, 搞好现有企业利用外商投资进行技术改造工作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利用外商投资改造项目的审批工作。
二、 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系指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以现有国有企业为依托,通过转让股权、 以现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实物与工业产权作价与外方合资及双方出资等方式,获得资金、设备、技术及其它增量投入, 达到调整企业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技术装备水? 健⒗┐蟪隹诖椿恪?节能降耗,实现规模经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目的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凡国有企业利用外商投资(含台、港、 澳资本及中资外企)进行技术改造的,均适用本通知规定。
四、项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1、凡国有特大型、大型企业和中央企业利用外商投资对本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后,一律报国家经贸委。项目总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含1亿美元)的,由国家经贸委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在1亿美元以下的,由? 揖澄笈? 2、地方现有企业(除国有特大型、大型企业外)利用外商投资改造项目,总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含1亿美元)的,由国家经贸委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 总投资在1亿美元以下,限额以上(含限额数,即按1992年中央4号文件规定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 沿边沿江开放? 鞘泻湍诘厥』峥懦鞘?000万美元,其余1000万美元), 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企业所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报国家经贸委审批, 同时抄送国务院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须提出意见报国家经贸委。
总投资在限额以下的,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审批,同时抄报国家经贸委备案。省级以下的审批权限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五、涉及国家限制外商投资领域和行业的项目, 不论投资额大小,按国务院规定的程序报批。
六、报批文件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2、合资地址。
3、 主办单位(包括中方企业名称和外方的国别及企业名称)。
4、企业概况及合资的理由。 包括:国内该行业的生产技
术状况,市场需求情况,国外生产技术情况, 合资的必要性;
中方现有企业的基本情况,即厂房、设备、工艺技术、 技术力
量、生产条件等;外商的资信、技术实力; 合资改造的内容和
拟达到的目标、发展方向。
5、合资的方式、规模,产品品种,生产能力,销售方向、
销售渠道。
6、多余人员的安置,多余设备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7、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包括:中方投资的构成, 所占
总投资的比例;外方投资的构成,所占总投资的比例。
8、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及其它条件。
9、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0、外汇平衡及各方承担的责任。
11、合资年限。
12、技术经济综合分析、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分析。
13、合资工作进度及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本条规定之1、2、3、4、5、7、10 、
11、12、13条即可。
七、 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附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和有效的验资证明。
八、 现有企业利用外商投资进行技术改造而外汇不能自行平衡的项目,应征得外汇管理部门同意后再审批。
九、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经贸委(经委、 计经委)要将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中方新增投资部分, 纳入年度技改计划并留出相应的资金和规模,作为项目的内部配套。
十、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项目的合同章程, 按规行规定,由外经贸部门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十一、城镇集体企业、 乡镇企业利用外商投资进行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参照上述审批极限及程序审批办理。
十二、现有中外合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双方协议,增资进行技术改造, 凡生产经营外部条件需要国家平衡的项目,参照上述审批权限及程序审批办理。



199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