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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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宣传教育中心文件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安监宣教字 [2005]6号
关于开展安全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的建设,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推进 "人才兴安"战略的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宣传教育中心在与中国地质大学继续合作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同时,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的要求,联系中国地质大学开办安全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班,以加快培养高层次安全生产监管专业人才,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创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04]41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学员可以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全国工程硕士资格考试和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可获得由中国地质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工程硕士学位。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对于此项工作应给予重视和支持,为学员的学习提供方便。办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办学质量。符合条件的同志可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安全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报名。报名相关事宜可向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培养处咨询。学员参加学习要统筹安排,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通 讯 地 址:北京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
邮 政 编 码:100013
联 系 人:卢吉洲 秦卫国
电话(传真):010-64463649
电 子 信 箱:xjzx@chinasafety.gov.cn
附: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安全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安全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国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师职业背景密切相关的硕士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文件[2004]41号的通知精神,我校在2005年继续招收、培养工程硕士,学员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本次入学考试分公共课(全国联考)和专业课(由培养单位考核)两部分进行,招生名额和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主确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促进"人才兴安"战略的实施,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在北京开办安全工程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班。
一、招收工程领域及招生人数
招收专业领域:
矿业工程(安全工程方向)、工业工程(安全工程方向)
招生人数:60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5年4月3日
开学时间:2005年4月中旬
二、报考条件
1.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突出者;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
三、考生报名
考生须将《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二份,于2005年4月3日前寄到北京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邮编:10001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秦卫国收。
四、主要课程及授课教师
(一)学位课:7门(20学分)
1. 自然辩证法 50学时 2学分
2. 第一外语、专业外语 200学时 6学分
3. 应用数学 60学时 3学分
4. 计算机应用 60学时 3学分
5. 安全控制理论与技术 40学时 2学分
6. 安全工程前沿 40学时 2学分
7. 安全评价 40学时 2学分
(二)选修课:任选5~6门(12学分)
1. 系统科学与工程
2. 安全仿真理论与技术
3. 火灾与爆炸灾害控制
4. 爆炸力学
5. 尘毒控制技术
6. 职业危害评价与控制
7. 工程灾害评价与控制
8. 有毒有害废物安全处置
9. 环境管理体系
10. 管理信息系统
11. 网络信息技术
12. 现代管理学理论
13.安全文化概论
授课教师:公共课教师由副教授以上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师由中国地质大学安全工程教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及安全生产领域的中外专家学者担任。
五、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按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一般时间为二至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期间在学校学习的时间累积不得少于半年。
六、报名费及学费
报名费:200元
总学费为2.2万元,分两次交纳:
1、入学注册:1.2万元
2、通过全国工程硕士资格考试后:1.0万元。
七、学位授予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培养的要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全国工程硕士资格考试和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发给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工程硕士学位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由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颁发。
八、报名咨询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培养处 李门楼
电话:027-67885156 62207109
沈寂君
电话:010-88229514 13341086290
注: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学士学位满6年者修完规定的工程硕士课程可直接报考中国地质大学安全工程博士。
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报考学位种类: 报考学校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2寸免冠
照
片
(加盖推荐单位
人事部门公章)
身份证件号码
现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本人联系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所在单位性质
通信地址(邮编)
( )
本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学士学位
获学士以上学位时间
年 月获 学 士学位
考生
个人简历
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以上各项由考生本人填写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考生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考生本人填写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后签署意见,并在考生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除此之外,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其它考生无须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3、此资格审查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寄送有关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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